法律类专著出版,征集作者署名合著,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可查,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律师评职称可用
《法律理论***法律实务》
《经济法的***实践》
《行政管理***法律实务》
《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实践》
《公共法服中司法鉴定***实务》
甘人社通〔2022〕321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律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
第三章 一级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一节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六条 学术水平能力。
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国内核心期刊全文发表本行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了本行业专著(译著)1部;或主持完成国家部委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报告1篇;或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研究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1项;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案例或经典案例、指导案例5个。
第二节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条 须达到下列(一)款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6项至少占1项):
3.担任市厅级以上政府或省属以上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大型金融机构、人民团体、大型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或担任市厅级以上司法监督、执法监督、咨询专家,为重大决策提供2条以上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并被采纳,附采纳依据。
8.培养指导至少3名律师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授予的全省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11.主编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务应用价值的法学或法律专业专著(译著)1部。
12.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全文发表本行业论文2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行业论文2篇。
15.任现职前曾获省级表彰或省级科技奖励的,参考其他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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